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可以退还彩礼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一)双方未依法履行婚姻登记手续;
(二)虽然已经完成了婚姻登记却未能真正共度美好时光;
(三)给予聘礼的前提造成给了赠予者财务压力和生活困顿。
在适用上述第二、第三款项的前提下,必须同时满足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这一基本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