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证驾驶一方在法律规定下并非必然需负担所有责任。
尽管无证驾驶涉及违法行为,但具体至某个特定的交通事故中,其是否需承担所有责任,仍需依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深入剖析与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对当事人的行为,就其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所产生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性进行全面评估,以明确判断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
具体而言,当肇事方之一过错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时,该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反之,若仅有两个或多个当事人存在过错,公安机关则需按照他们各自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分配其作为主要责任人、共同责任人或次要责任人;
此外,如若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他方将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