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们要特别强调工伤鉴定流程总共包含三个关键阶段,即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员工应享受的权益与救助措施;
其次,在进行工伤认定的过程中,申请方既可以是雇主,也有可能是遭受伤害的劳动者或者他们的近亲家属以及工会组织。
申请主体的差异将直接影响到申请的顺序和时间节点。
根据相关法规,雇主必须在意外事故发生或者被医疗机构确诊患有职业病之后的三十日内提交申请,若遇到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申请工作,则需得到劳动保障部门的书面批准后方可适当逾期。
然而,如果雇主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及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话,那么受伤的员工或者其近亲家属、工会组织就有权提出申请。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的时间窗口是从事故发生日或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算起,必须在一年内提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