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房地产抵押时,作为共有人不得擅自实施该行为,需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明确同意。
对于相关约定的审查应先行进行,若未能发现任何约定条款,则依据我国现行法规定执行:
假若该房地产为共同共有财产,那么任何一方均无法独自进行抵押,而必须得到所有共同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后方可实施;
然而,若是按份额享有所有权之房地产,那么至少须获得其所占总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有人的一致认可,方能进行抵押。《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