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侵犯人类生命的行为,应承担向受害者支付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民事法律责任;
而对伤害人身健康的行为,则需要承担赔偿受害人所必须支付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和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用以及进行治疗和康复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开支,以及因为患病或受伤导致工作机会丧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