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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之后可以退房吗

收房之后可以退房吗
2024-03-24 16:25:15 已帮助21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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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之后可以退房吗
若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则可被判决解除租赁合约:
(1)在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协议之后,出卖方没有如实告知买受者是否已将相关房屋设定抵押,且又以此种状态将房屋抵押给了其他人,由此使买受方原本的购房计划无法实现,买受者无法得到房子;
(2)在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协议之后,出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售给了他人,同样也使买受方失去了原本包括购买房屋在内的购房计划,无法得到该房产;
(3)出卖方在销售房屋时,蓄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真实情况;
(4)出卖方在销售房屋时,故意隐瞒已经将此房屋出售给了其他第三方,或该房屋是用于拆迁补偿和安置的房屋的事实;
(5)房屋的主体结构存在质量缺陷,无法按照约定正常投入使用,或者在已经投入使用之后,经过主体结构质量核实,它确实属于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6)由于房屋的质量问题,对居住使用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7)面积误差的比例远远超过了3%;
(8)也就是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拖延支付租金的行为,经过及时的催告,但在合理的时间限度内,仍然没有完成支付行为的,即履约义务方超过了这个合理的期限;
(9)由于地产商自身的因素,例如管理能力、培训等等方面的不足,导致逾期办理产权证明的时间超过了一整年。
(10)合同中约定买受人应采用贷款等方式支付款项,但由于某种特定的原因,或者某些我们无法追究责任的事情发生,最终导致没有达成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进而使得整个商品房买卖交易无法进行下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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