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体店铺购买手机时,消费者享有退货权利。
关于这类权益的详细规定如下所示:
若商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消费者有权根据国家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协议来选择是否申请退货,或是要求商家履行更换、维修等相应的义务。
若该商品未列入国家规定,亦未与当事人达成协议,消费者则可从实际收到商品当日起算起,在前七日之内提出退货请求;
但是,如果七日后满足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消费者便可以立即取消合同并办理退货手续,否则,只能向商家要求执行更换、修理等其他义务。
另外,无论何种情况,根据上述法规进行退货、更换及修理等相关作业时,商家都需要承担运送等必备的费用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