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在驾车过程中不慎撞击了公路护栏而产生逃逸行为,但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范畴,那么请不要过分担心,此举并不可能触犯刑法,但是需要由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您进行相应的处罚。
具体惩罚标准为:
200元人民币至2000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同时可附加15天以内的行政拘留。
在这里,我们向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惩罚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信息。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我们有如下行为之一时,将会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
第一,即未依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或已有合法机动车驾驶证却被吊销或暂扣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上路;
第二,存在将机动车交给尚未获得合法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已有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的人员驾驶的情况;
第三,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但是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
第四,机动车的行驶速度超出法定限速标准的50%的;
第五,强迫他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导致交通事故,但尚未构成刑事犯罪;
第六,违反交通管制命令强行穿越设施,不予服从任何人的劝阻;
第七,蓄意损坏、移动、涂抹交通设施,给社会带来危害性后果,若不构成犯罪的话;
第八,非法阻挠、扣押机动车辆,拒不听从任何阻力,造成交通严重滞塞或者经济上较大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