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怎么界定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怎么界定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怎么界定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3-14 10:20:00 已帮助134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怎么界定
依法取得的、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可被视为夫妻间的共有财产,这些法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拥有,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利。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在实行夫妻共有财产制度的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双方协商,夫妻个人所保留的那部分财产。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以下财产,都必须被视作夫妻共有的财产:
首先是薪资和津贴;
其次是生产、运营、投资所带来的利润;
再次是知识产权的收益;
接着就是继承或接受他人赠送的财产,除非在遗嘱或赠予协议中明确规定只归属于某一方;
然后是一方通过个人财产投资所获得的收益;
接着是男女双方实际上已经或是应当获取的住房补贴以及住房公积金;
最后是男女双方实质上已获取或应当获取的基本退休金及破产安置补偿费用。
反之,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拥有的个人财产包含:
首先是这方离婚前就获得的财产;
其次是从人身伤害中所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再次是在遗嘱或赠予协议中明确规定只归属某一方的财产;
接着是用于日常使用的专属生活用品;
最后则是其他需要被认定为某一方独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