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案件,倘若涉案金额高达200万元,则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况,应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面临被判处罚金甚至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中的成员,以其在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财务据为己有,且数额达到法律规定标准的情形。
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可根据具体情节给予适当刑罚。
例如,若涉及额度过大,量刑起点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之间。
而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追诉期限也长达十五年之久。
然而,犯罪行为发生后,并非所有案件都需要继续追究。
按照我国相关法规,法定最高刑为低于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超过五年后便不再追究;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到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超过十年后无需再追究;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在十五年后停止追究;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需在二十年后停止追究。
但若二十年间发现仍需追究责任,则需要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