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不可以。
将别人放在这儿的手机送给别人属于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无权处分人将手机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进行追回,由于无权处分人没有以合理的价格将手机进行交易,并不适用善意取得,此时失主可以向无权处分人以及受让人主张返还。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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