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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可以逮捕,不予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哪些人不可以逮捕,不予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2-24 13:40:31 已帮助23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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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可以逮捕,不予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问题解析】
不予逮捕的情形有:
(一)犯罪嫌疑人是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
(三)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
【法律依据内容】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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