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律规定,债务人破产,还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被受理时视为已到期。此时由于债权已经到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同时还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在债权人同意或者法院裁决,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如果债务人永久无力偿还的,经法院的审理和判决后,可以用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