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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2024-02-26 10:54:02 已帮助23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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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
1、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从几方面加以限制,即属于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对外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从中可以看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与重婚行为的关键区别是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而且也不会导致周围人们的误认。
2、应当指出的是,重婚和婚外同居行为之间的判定界限并不明确,即使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双方关系的稳定程度以及法院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自由裁量,可能会认定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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