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形下的起诉离婚,基本方式和程序如下:
【1】首先确定有权管辖法院: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办理。《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书写离婚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被告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基本个人信息。第二部分,写清基本诉求(例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
第三部分,写清离婚理由。
第四部分,写明呈诉法院名称并由原告签名和起诉日期(年月日)。
个人没有写作能力,可以找他人或律师代写。
【3】到有权管辖法院申请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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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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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场提交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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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场提交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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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无子女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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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交夫妻共同财产清单(无共同财产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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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有其它相关证据,可一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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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填写立案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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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缴纳诉讼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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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法院出具相关票据及受理回单。
◆【司法名词解释】
【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