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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抵押担保能否合连带担保并存

第三方抵押担保能否合连带担保并存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2-27 12:59:33 已帮助18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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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抵押担保能否合连带担保并存
1、买卖式担保。

债权人债务人用附条件买卖的方式将担保物的所有权移转于债权人,以保证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担保方式。

2、让与式担保。

指以让与标的物所有权作为债务履行之担保。

3、所有权保留。

指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方付清全部价金前,卖方对已交付买方占有的出卖物仍继续保留所有权。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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