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其需要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
2、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
3、若涉及财产分割和抚养权问题的,还需要另行提交相关证据。
二、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