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婚前买房是男方购买,男方用房子贷款,离婚后是谁还贷款

婚前买房是男方购买,男方用房子贷款,离婚后是谁还贷款

婚前买房是男方购买,男方用房子贷款,离婚后是谁还贷款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3-03 22:19:06 已帮助208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婚前买房是男方购买,男方用房子贷款,离婚后是谁还贷款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购置的房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在离婚时,以原所有权人为房产产权人,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进行平均分割,未取得产权的一方有权要求相应的价值。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关于婚前买房归属的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该房屋是买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一方婚前以抵押方式购买商品房,办理产权证。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抵押贷款。这种情况更常见。即使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所有权。当婚姻关系不再存在时,另一方仅有权返还已支付购房的原价和利息,但不能要求其他方就婚前抵押房屋增值的孳息(增值部分)提出请求。
另一种情况是,购房人已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了定金,并办理了银行抵押手续,但未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直至结婚,才办理房屋产权证。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