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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纠纷有级别管辖吗?

拆迁补偿纠纷有级别管辖吗?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2-20 19:12:14 已帮助28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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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纠纷有级别管辖吗?
一、拆迁补偿纠纷有级别管辖吗? 没有级别管辖的,但是拆迁补偿纠纷不一定属于专属管辖,具体看诉讼请求。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涉及不动产物权的诉讼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属于专属管辖。但对拆迁过程中对有关行政主体提起的诉讼,应当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管辖。此外,就于土地、房屋征收征用补偿协议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因此,拆迁补偿纠纷不一定全是专属管辖。二、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赔偿?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三、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四、拆迁纠纷是民事还是行政?一种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一种是只有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拆迁行政部门作出拆迁决定,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才是行政案件。企业拆迁补偿主要是包括了企业房屋本身价值的赔偿、因拆迁带来的停产停业损失、暂时安置费用的赔偿等。房屋拆迁如果是签订了补偿合同的就是属于民事案件,没有签订的就是行政案件。拆迁补偿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的有效期。
拆迁补偿纠纷有级别管辖吗?
一、有遗产纠纷的房屋可以拆迁吗可以拆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征收部门会对房屋的产权进行调查,房屋产权有争议的也可以进行拆迁,进行补偿时对房屋拆迁补偿款进行保全,确定房屋权属后再将拆迁补偿款给被拆迁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房屋拆迁中权属争议的情形有哪些拆迁中的产权争议一般有以下情况:
1、原房屋产权人死亡后,继承人未办理继承及析产手续的房屋,在拆迁开始时继承人要求继承和析产的;
2、联合建设的房屋,虽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但联合建设的当事人未能就联合建设的房屋的产权进行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双方当事人仍然有争议的;
3、一方当事人虽然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但他方当事人已经明确提出产权主张(这种产权主张一般情况下应当是向法院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诉讼,明确提出产权的诉讼请求);
4、已经建成的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当事人各方主张房屋产权的;
5、因房屋产权转让的过程中出现若干问题,造成产权发生争议的;
6、因历史上落实私房政策问题导致的产权争议;
7、其他产权争议的情形。在房屋拆迁时如果遇到有房屋遗产纠纷的,那么就需要及时的处理解决,如果在拆迁的时间到期后双方的纠纷未还解除,那么拆迁部门同样可以拆迁,但对于拆迁的补偿款不会马上发放,需要对此赔偿款进行保全,只有纠纷解除了之后才会对补偿款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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