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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对方姓名怎么起诉

不知道对方姓名怎么起诉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3-01 06:36:06 已帮助28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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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对方姓名怎么起诉
民事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如果没有对方的准确信息,比如姓名,住址等,将不予受理。若是仅仅因为对方去向不明,但有住址,将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法送达相关司法文书,并可缺席审判,不影响案件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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