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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晚育哺乳假国家规定目前的是什么样的

南京市晚育哺乳假国家规定目前的是什么样的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3-02 19:59:48 已帮助9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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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晚育哺乳假国家规定目前的是什么样的
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休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可知,南京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江苏省南京晚婚晚育产假规定规定: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由此可知,南京女职工的产假是98天,如果符合晚育条件相关规定的,还可以在98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30天晚育假。同时男方可以享受10天的护理假。如果对于南京市哺乳假国家规定是什么样的还有不明,欢迎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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