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涉外专长专题 > 涉外婚姻专题 > 涉外婚姻离婚一方不到庭如何处理

涉外婚姻离婚一方不到庭如何处理

涉外婚姻离婚一方不到庭如何处理
涉外婚姻,是指婚姻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婚姻。涉外婚姻法律问题主要涉及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问题。涉外婚姻关系的处理通常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冲突问题。现在,涉外婚姻在我国越来越常见,涉外婚姻的增多是我国对外开放程度加大的一种体现,但涉外婚姻也产生很多的问题,造成离婚也是比较常见的。
2024-03-02 00:06:39 已帮助247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涉外婚姻离婚一方不到庭如何处理
涉外婚姻离婚一方不到庭,如果这一方已经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法院正常进行审理即可;如果这一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者代理人只有一般代理权限的,则法院会对不到庭的一方进行传唤
如果经过传唤这一方还不到庭的,则不到庭一方是原告的,法院按撤诉处理,不到庭一方是被告的,则法院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如果无法拘传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