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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小区绿化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对小区绿化怎么规定的
现代化小区都是有专门的物业服务公司来提供管理服务的,自然作为小区业主也应该支付给物管公司一定的费用。但是在业主与物管公司、人员之间也会产生物业纠纷。物业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同个小区的众多业主,在处理过程中,业主也可能因共同利益联合起来,一个案件的处理在涉案小区会产生示范效应,处理不当将直接影响社区稳定,给案件审理带来较大压力。
2024-02-29 16:07:25 已帮助8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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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小区绿化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对小区绿化的规定如下: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二、小区绿化分广义绿化和狭义绿化,广义的泛指增加了植物,改善居住小区环境的园林工程都可以算是小区绿化,狭义的是指在广义泛指基础上增加认为评判标准,例如那种植物的存在会对环境与什么影响,该行为的性价比如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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