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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范围怎么去确定
法定继承人范围怎么去确定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23 16:52:40
已帮助126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法定继承人范围怎么去确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
: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
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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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范围怎么去确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工程承包内容与范围应该怎样确认?
1、合同的“标的”是合同最基本的要素,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就是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因此,在签订合同前的谈判中,必须首先共同确认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和范围。承包人应当认真重新核实投标报价的工程项目内容和范围。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律师你好,我问一下债权人可起诉要求确认债务人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吗
债权人不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债务人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但是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放弃行为。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被害人承诺的范围限制是怎样的
1、被害人承诺,是指受害人在他人侵害自己利益时表示允诺或者同意。2、但被害人承诺排除犯罪的事由范围有限,对于危害人身权利的承诺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承诺,属于无效承诺的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担保人承担责任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责任范围怎么办
担保人承担责任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责任范围,按以下情形处理:(1)、担保人主张仅在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主张仅在其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请求债权人返还超出部分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法律依据:《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对担保责任的承担约定专门的违约责任,或者约定的担保责任范围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担保人主张仅在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承担的责任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主张仅在其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请求债权人返还超出部分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如何确定被扶养人的范围?
被扶养人的范围认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应是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有抚养义务并实际抚养的人,即扶养人与被抚养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死者生前或残者残前对非婚生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而未满16周岁或者因残疾而不能生活的非婚生子女应属于被抚养人。2、计划外生育的子女,虽然计划外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我国政策的规定,但违法者不是该子女,而是其父母,政府应对其父母按照规定作出处罚。而超生子女本身并无过错,其与其他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如果不把未满16周岁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列为被抚养人,实质上是剥夺了该子女的被抚养的权利。3、对于非法收养的子女则应视不同情况做出处理,如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还健在并有抚养能力的,应由其生父母领回抚养而不属于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抚养的被抚养人。如该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已去世,或者下落不明,或者已无抚养能力的,则应视为被抚养人。4、对于那些没有抚养义务,但为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人,因为他们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与被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作为被抚养人参加诉讼,他们的生活问题应通过民政部门解决。对于虽无法定扶养义务但却出于善意而对需要被扶养的人进行扶养,例如妇女丧偶后带着原来的公婆改嫁,甘心赡养原公婆,这是一种社会美德,应该加以褒扬。那么,在该妇女因加害人的侵权行为致死或残疾时,从法律上赋予其原公婆以被扶养人生活费请求权,这不仅是对该妇女的善行的一种肯定,更是法律对善良社会风俗的一种保护。同时,对于加害人来说,其承担这份责任也是合情合理的。5、事实收养,虽然法律并没有认可,但是如果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受害人就是事实被收养人的扶养人,应当将其概括在被扶养人的范围之中。6、受害人死亡或残疾后,如果其配偶、父母或成年的子女因其他的原因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能否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赋予受害人或受害人有义务扶养的人的生活费追偿权。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想写一个一万的欠条,大致意思就是如果三月内不归还,三月后开始按月息开始计算,那么多少的利息是法律承认范围之内呢
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以认为年利率超过36%为高利贷。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爷爷去世了,家里的亲戚都在争遗产,现在闹上法院了,爸妈不让我去,我想咨询下继承纠纷管辖如何确定呢?
在遗产继承案件中,常常出现被继承人在A省死亡,而遗产在B省甚至C省份,继承人却又在其他省份的情况,那么在遗产继承案件中,是否仍然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呢”?如果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某继承人提起继承纠纷时,就应当在其他几个继承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依据我国民诉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我国继承案件管辖不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而是适用专属管辖:即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被继承人(即去世的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仅指住所地法院,并包括经常居住地法院,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在多个行政区域内均有遗产的,那么需根据遗产在各个行政区域的分布情况,确定由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被继承人在非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有不动产的情况,在发生继承后,很多人认为应当该纠纷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笔者认为,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第一项:不动产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第三项:遗产继承,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他们之间是并列关系,那么对继承案件中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应当适用第三项的规定,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而不适用不动产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实践中,因不动产所在地常可能与被继承死亡时的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一致,所以很多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从表面看是在不动产所在地管辖,而实际上仍应遵守的是民诉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以上就是对继承纠纷管辖如何确定的解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关于继承纠纷判决书是怎样的,以及相关的规定有哪些,请知道的解答一下。
1、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继承遗产及应得份额,究竟是属于给付之诉还是确认之诉?民事诉讼的类型,继承纠纷判决书通常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及变更之诉。就遗产继承案件而言,人民法院会判决确认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范围、及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或遗产份额,所以在理论上应当属于确认之诉;2、在弄清继承纠纷之诉属于确认之诉后,那么当事人(无论是原告或是被告)在判决书中获得的遗产或遗产份额,如房产、银行存款、基金、股票、股权等,能否通过人民法院的执行程序,去办理相关的过户、提款等手续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程序的条件是:具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不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判项的主文须具有给付的内容,而且应为被执行人应履行之义务。但在继承案件中,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继承或分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并不是要求作为被告的当事人向作为原告的当事人给付金钱等义务,所以在争议的各当事人间是不存在给付内容的,这也符合确认之诉的特点。如果当事人可将案件申请执行程序,那么这个执行就会面临无执行对象、无执行内容的尴尬之地为此,当事人(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应当是不能通过法院的执行程序而最终获取遗产或遗产份额,而只能凭生效判决书到银行、房管部门、证券公司等,办理领取遗产或遗产份额的手续;3、在目前的实务处理上,银行、房管部门等机构,在面对当事人提出的遗产过户或领取要求时,通常会要求当事人出具继承权公证书,或由全体当事人凭生效判决书共同办理,或通过人民法院的执行程序予以处理。继承权公证书在此不作讨论(因为有公证书的话,当事人间一般不会产生诉讼),如果部分当事人不予配合到相关机构办理手续的话,因不能通过法院的执行程序处理,那又有何救济措施呢?这的确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银行、房管部门等机构要求全体当事人到场才能办理遗产转移手续,其实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些只是机构内部规定的办事程序而已。而一旦这些机构不予办理,当事人只能通过另行起诉的方式要求给付。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分别在十家银行开立了账户,那么有权继承或分得遗产的当事人,可能要与十家银行对簿公堂,这还未算上房管部门或证券公司等,所耗费的时间、精力、金钱等可想而知,但这又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对此,曹律师认为,可在提出的继承诉讼请求中,增加一项要求对方当事人配合办理相关过户或领取手续的诉请,以便使判决内容中出现可供执行的内容,从而符合执行程序的受理要求,通过法院最终解决遗产的获取问题。但这个设计尚需论证!现在广州市大部分的基层法院暂时都会受理继承纠纷案件的执行申请(海珠区法院有争议),但随着继承案件理论的日益成熟,可受理的难度将不断增加,这需要我们从事继承法律服务的律师去设计方案,解决当事人的疑难!我国的《继承法》已是三十年前的产物,许多内容已不合时宜,而且相关的遗产继承程序也无成熟的操作指引。曹律师在此呼吁,国家应尽快修订《继承法》,并在《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中单列一章规定继承问题,以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在法律未予完善前,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证监会等部门应当联合出台意见,以便利当事人办理遗产过户或领取遗产。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一同事由于父亲原因,母亲与其离婚,之后父亲亏欠所以要将其全部遗产给他,请问子女放弃老人遗产继承可以吗及放弃遗产声明书范本?
遗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而子女放弃老人遗产继承是可以的,,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也就是说,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同时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想要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但是我不知道其相关规定有哪些,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专利法第五十九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唐海红
问题:我的一亲戚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要求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承担责任,但拿不到保险的证据怎么办?
找交警要求交警调查。若你知道在哪个保险公司,也可以自己打电话去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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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律师
2024-04-28 15:40:07
起诉离婚,第一次起诉一般会判决不离婚。
问题:已起诉离婚,判决不离婚?
钱威律师
2024-04-28 13:04:14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结婚了,对象不给生活费?
钱威律师
2024-04-28 06:14:28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有身份证号码怎么查户籍?
刘飞飞律师
2024-04-27 20:15:35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问题:本人是不孕患者想领养一个正常的男孩可以吗?
司天双律师
2024-04-27 20:08:37
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问题:离婚后夫妻房产如何变更?
于雅平律师
2024-04-27 18:08:19
可以处理,可搜索威添家Z949123910获取解决方案!
问题:父母离婚更改房子户主姓名给儿子有影响吗?
钱威律师
2024-04-28 00:58:39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昨天收到起诉离婚电话,我该怎么办?
杜强吉律师
2024-04-27 09:22:4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姓名身份证号码找对方的联系方式?
钱威律师
2024-04-26 16:00:23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签了购房合同,但还没有办贷款,这期间离婚了,怎么分割的?
刘阳律师
2024-04-26 15:24:35
你好!要看办没办登记手续。
问题:结婚三年要退彩礼嘛?
王刚律师
2024-04-28 15:40:07
起诉离婚,第一次起诉一般会判决不离婚。
问题:已起诉离婚,判决不离婚?
钱威律师
2024-04-28 06:14:28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有身份证号码怎么查户籍?
钱威律师
2024-04-28 00:58:39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昨天收到起诉离婚电话,我该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4-26 16:00:23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签了购房合同,但还没有办贷款,这期间离婚了,怎么分割的?
杜强吉律师
2024-04-27 09:22:4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姓名身份证号码找对方的联系方式?
刘阳律师
2024-04-26 15:24:35
你好!要看办没办登记手续。
问题:结婚三年要退彩礼嘛?
钱威律师
2024-04-28 13:04:14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结婚了,对象不给生活费?
刘飞飞律师
2024-04-27 20:15:35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问题:本人是不孕患者想领养一个正常的男孩可以吗?
司天双律师
2024-04-27 20:08:37
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问题:离婚后夫妻房产如何变更?
于雅平律师
2024-04-27 18:08:19
可以处理,可搜索威添家Z949123910获取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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