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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带孩子出去春游,造成孩子手腕骨折,应该怎么处理

学校带孩子出去春游,造成孩子手腕骨折,应该怎么处理
学校的侵权责任是在校学生人身侵权事故争论的焦点。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教育管理关系,而非监护关系。要解决学校侵权责任问题,我们必须将落脚点落到归责原则上来,针对不同类型的校园侵权事故应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校园侵权的归责原则有两种,一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无行为能力人受到侵权,二是过错责任原则,指的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收到侵权的情况。
2024-02-21 02:33:53 已帮助9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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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带孩子出去春游,造成孩子手腕骨折,应该怎么处理
1、学校对未成年的学生有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的义务。造成学生人身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承担多少责任,可以协商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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