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知识产权专题 > 专利专题 > 专利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

专利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

专利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
国家鼓励发明和创造,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发明和创造的专利,未经过专利人的允许其他人不得使用专利,专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专利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也不是每个专利都能受到法律保护。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
2024-02-27 15:10:28 已帮助190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专利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
1.申请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除提出申请时在请求书中声明外,还应当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应当提交由展览会主办单位出具的注明展会展出日期、地点、展会名称以及该发明创造展出的日期、形式和内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应当提交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组织会议的全国学术性团体出具的注明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会议的名称以及该发明创造展出的日期、形式和内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应当提交注明泄露日期、泄露方式及泄露内容的证明材料,并由证明人签字或者盖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之前六个月内(我们称这段时间为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