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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检察院民事抗诉范围的情形是什么

不属于检察院民事抗诉范围的情形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2024-03-03 08:58:50 已帮助29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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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检察院民事抗诉范围的情形是什么
1、纯人身关系的裁决。
2、违反自愿原则、协议书内容违法的,不可以抗诉。
3、当事人对可以上诉的一审判决、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没有正当理由说明未提出上诉的,不可以提起抗诉。以此督促当事人应当积极寻求法院处理纠纷,只有穷尽法院处理渠道,才可依法申请检察院抗诉
4、对法院诉讼前或诉讼中作出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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