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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属债权债务吗

其他应收款属债权债务吗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4 18:23:55 已帮助24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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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属债权债务吗
其他应收款属于资产类科目!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了应收帐款、应收票据以外的其他应收或暂付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的发生—般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联系,因而性质上属于非营业应收项目。其核算内容主要包括:预付给企业内部各部门及职工个人的备用金;收取的各种赔款、罚款;存出的保证金;应收利息或股利;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其他应收款是企业的一项流动资金,属于短期性债权。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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