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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未遂多少立案

抢夺未遂多少立案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
2024-03-02 06:53:17 已帮助12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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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未遂多少立案
法律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予以立案。而对于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一般情况下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可以立案,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予以立案。而对于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对于没有达到这个标准的,但多次抢夺的,也要按抢夺罪定罪处罚。实施一次抢夺行为且不够刑事立案标准的,要受到治安管理的处罚,一般处以拘留、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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