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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对象限制

诉讼对象限制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3 21:08:05 已帮助15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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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对象限制
1、业主委员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但可以向哪些人提起诉讼,或者说哪些人损害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委员会可以向其提起诉讼对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损害其他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利益的,只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劝阻、制止,没有规定可以向其提起诉讼,从这条规定的内容分析,业主委员会不能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起诉讼,或者说业主委员会的诉讼对象是业主、非业主使用人以外的其他人。
2、因为业主委员会不具独立主体资格,仅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的是全体业主的利益而不是业主委员会的利益,既然是全体业主的代表,当然就不能向作为全体中一员的某一个业主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在诉讼中的非独立的诉讼代表人地位,确定了它的诉讼对象不包括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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