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在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都必须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不在此列。
2、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不备案,虽合同仍然有效,但如发生纠纷,则增加所需承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