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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什么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4 05:17:57 已帮助15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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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1.如果主债务约定履行期限了,约定的期限届满即为履行期限届满。履行期限届满次日起6个月即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如果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债权人债务人主张债权,主张债权之日或告知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即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比如甲借乙5000元钱,约定2012年12月21日之前还清。则2012年12月21日就是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主债务)如还有保证人,则保证人有义务在从该日期起6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从债务)而在该日期还没到之前不承担保证责任,过了6各月的保证期间后也不承担保证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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