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程序有下列八个步骤:
1.招标公告。
2.资格预审。
3.发放招标文件。
4.投标预备会。
5.编制、递送投标文件。招标公司在招标人配合下,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
6.开标。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
7.评标、中标。评委会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澄清,最终确定中标人。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8.合同谈判与签订。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22条规定: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