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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破产清算求偿权顺序是什么

请问破产清算求偿权顺序是什么
市场是检验公司发展好坏的最重要的指标,如果没有通过市场检验,公司就会破产。破产后依法律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偿职工工资、公司债务等,清算完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2024-02-25 07:08:44 已帮助2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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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破产清算求偿权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偿求偿权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债务是有清偿顺序的,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一般而言,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进一步加大保护普通职工的利益,控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支付《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两者相比,《企业破产法》由于颁布时间晚,更适应中国经济情况的发展,其表述更为更为完善,更为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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