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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导致不能生育该怎么办
医疗过错导致不能生育该怎么办
美容医疗纠纷发生后,受害者应尽快去做伤害鉴定。鉴定之后,明确受害人的损伤程度,既便于确定合理的治疗方案,也有利于加害人承认错误,尽快了结赔偿纠纷。 此外,受害者还应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投诉。有关部门会根据纠纷的性质进行调查、取证、组织医疗事故专业委员会或法医鉴定。一旦鉴定结果出来,就会依法公正判决。试图通过私下交易了结纠纷的,可能会遗留后患。
2024-02-23 09:51:54
已帮助115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医疗过错导致不能生育该怎么办
医疗过错
导致不能生育应该向医院请求赔偿。
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
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已确定为
医疗事故
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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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导致不能生育该怎么办
刘飞飞
问题:晚上在小道上三个老人并排在前行走占了一半的道路,没有路灯,车灯很暗,没看到行人,都是顺行,导致刮倒两位老人,都是外伤,医疗费,还有赔偿怎样算
医疗费依据医院发票金额,不构成伤残的话,没有多少钱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输液错误导致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输液错误产生医疗纠纷的,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输液质量有问题造成的,由输液生产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因多个医疗行为导致事故患者该怎么处理
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及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所以,因多个医疗行为导致事故的,患者可以诉讼至法院,法院通过全面衡量各个侵权行为责任大小,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张继伟
问题:医疗报销问题、本人因意外摔伤导致腰椎三处骨折、医药费花了近5万元、现医保不给报销、
可以考虑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在一家私立医院做肠镜检查,检查完医生说(不说清楚是什么)较大,要进行手术,我自己一直患有痔疮的问题,在我做肠镜检查期间,让我父亲签手术同意书,(在未告知明确的前提下),我从始至终没亲眼见到手术同意书,且我在有完全清醒意识情况下,不安排我做第一签字人,跳过我让我父亲签字,导致做了一场痔疮手术。这个事情,我是否可以投诉医生故意欺骗性质的医疗事故。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交通费患者和需要陪护的亲属的转院过程中发生的大众交通工具所花费的交通费,特殊病人不能乘坐大众交通工具,租用专业交通工具的交通费由造成医疗事故的医院承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处理事故的患者两个亲属合理的交通费由医院承担。 九、精神损害赔偿医疗事故中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出台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侵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医疗事故中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张鹏
问题:某医院因护士打错针导致病人死亡应该承担几种法律责任
属于医疗事故,可以起诉,具体案件细节可以来电或加weixin作进一步交流沟通
邓庆奋
问题:取环导致子宫穿孔,肠道感染! 属于医疗事故吗!
您好,属于医源性损伤,建议第一时间复印及封存所有主客观病历资料。我是专业医疗案件律师,医疗案件比较专业及复杂,可加WX或致电指导取证固定关键证据及进一步了解诊疗经过及损害后果,先初步给评估意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一家私人小医院看病、诊疗时,因为对方医疗器械问题,导致修复失败,现在要去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医院做手术时,因为对方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导致手术失败,现在去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去正确理解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一家私人小医院做手术时,对方医疗器械有问题,导致手术失败,现在要去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私人医院做手术,因为对方医疗器械有问题,导致手术失败,现在要去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医院做手术时,因为医疗器械有问题,导致手术失败,现在去起诉,怎样在构成要件层面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呢?有什么法律依据么?
(一)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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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乐乐律师
2024-05-05 14:43:44
山东单县医保卡可以转移到徐州市丰县使用,但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如果需要将医保卡从山东单县转移到徐州市丰县,建议先到单县社保中心打印在当地参保的缴费凭证,然后持参保缴费凭证到丰县社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转入接续手续。提交完转移资料后,现参保机构会与前参保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完成之后参保记录就在一起了。
问题:山东单县医保卡可以转移到徐州市丰县使用吗?
钱威律师
2024-05-03 02:24:51
你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解答问题
问题: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后,再怎么办,对方主要责任,28分,我们现在还在医院?
王颖律师
2024-04-29 16:12:16
你好,如果患者不满60周岁,按照63211元每年计算20年再乘以伤残系数10%,如果患者已满60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就按照这种算法进行计算,如果你不会计算的话,可以打电话联系我
问题:徐州医疗事故导致伤残十级,能赔多少钱?
王颖律师
2024-04-26 10:27:11
你好,有些手术的风险是比较高的,主要得看一下病案材料研判一下医生在治疗时有没有过失,你可以到医院的答案是将所有的备案材料进行调取,然后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问题:手术失败致人死亡的医生有什么责任?
王颖律师
2024-04-24 18:41:28
你好,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所有的备案材料,还要书写一份申请书及陈述书。需要详细的描述病情的发展经过以及你医疗服务中存在的过错进行阐述,这里面涉及到非常专业的医学问题以及法律问题,如果需要律师代理可以联系我
问题: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李林群律师
2024-04-23 08:00:57
需要准备最关键的材料就是意见陈述书,建议你委托有医学背景的专业律师办理为佳!
问题: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什么?
王颖律师
2024-04-22 14:55:51
你好,需要您提供详细的医疗病件材料才能分析,如果需要律师帮助请来律所面谈或者打电话
问题:医疗事故处理方案?
钱威律师
2024-04-14 23:07:1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医疗事故?
王颖律师
2024-04-17 20:11:56
您好,您可以打我的电话或者到我的律师事务所来进行面谈
问题:医疗事故,您看怎么样联系您?
岳文贺律师
2024-04-13 09:17:32
医院有过错,手术过程中操作不当损伤到了,够上伤残了,是可以要赔偿的。
问题:小肠子宫穿孔医疗事故?
王颖律师
2024-04-17 20:11:56
您好,您可以打我的电话或者到我的律师事务所来进行面谈
问题:医疗事故,您看怎么样联系您?
王颖律师
2024-04-22 14:55:51
你好,需要您提供详细的医疗病件材料才能分析,如果需要律师帮助请来律所面谈或者打电话
问题:医疗事故处理方案?
王颖律师
2024-04-29 16:12:16
你好,如果患者不满60周岁,按照63211元每年计算20年再乘以伤残系数10%,如果患者已满60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就按照这种算法进行计算,如果你不会计算的话,可以打电话联系我
问题:徐州医疗事故导致伤残十级,能赔多少钱?
王颖律师
2024-04-26 10:27:11
你好,有些手术的风险是比较高的,主要得看一下病案材料研判一下医生在治疗时有没有过失,你可以到医院的答案是将所有的备案材料进行调取,然后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问题:手术失败致人死亡的医生有什么责任?
王颖律师
2024-04-24 18:41:28
你好,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所有的备案材料,还要书写一份申请书及陈述书。需要详细的描述病情的发展经过以及你医疗服务中存在的过错进行阐述,这里面涉及到非常专业的医学问题以及法律问题,如果需要律师代理可以联系我
问题: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岳文贺律师
2024-04-13 09:17:32
医院有过错,手术过程中操作不当损伤到了,够上伤残了,是可以要赔偿的。
问题:小肠子宫穿孔医疗事故?
李林群律师
2024-04-23 08:00:57
需要准备最关键的材料就是意见陈述书,建议你委托有医学背景的专业律师办理为佳!
问题: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什么?
樊乐乐律师
2024-05-05 14:43:44
山东单县医保卡可以转移到徐州市丰县使用,但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如果需要将医保卡从山东单县转移到徐州市丰县,建议先到单县社保中心打印在当地参保的缴费凭证,然后持参保缴费凭证到丰县社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转入接续手续。提交完转移资料后,现参保机构会与前参保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完成之后参保记录就在一起了。
问题:山东单县医保卡可以转移到徐州市丰县使用吗?
钱威律师
2024-05-03 02:24:51
你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解答问题
问题: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后,再怎么办,对方主要责任,28分,我们现在还在医院?
钱威律师
2024-04-14 23:07:1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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