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饭馆必须申请办理食品类卫生许可、企业营业执照、环评审批、餐饮经营许可证书、消防许可证。
⒈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我国对食品类生产运营推行批准规章制度。从业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经营,理应依规获得批准。可是,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市场销售预包装的,不用获得批准。仅市场销售预包装的,理应报所在城市县级以上地区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单位办理备案。
⒉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列入固定不动污染物排污许可分组管理名册的公司事业单位和别的企业经营者(下称污水处理企业)理应依照要求的期限申请办理并获得环评审批;未列入固定不动污染物排污许可分组管理名册的污水处理企业,暂未需申请办理环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