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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债务人因病突发死亡该怎样处理
诉讼中债务人因病突发死亡该怎样处理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4 08:49:05
已帮助120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诉讼中债务人因病突发死亡该怎样处理
诉讼
中
债务人
因病突发死亡,
债权人
可以要求夫妻中的生存一方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作为原告起诉时,也可以要求所有
遗产继承
人作为被告对被
继承人
的
债务
在其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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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债务人因病突发死亡该怎样处理
张恒
问题:煤矿工人上井后突然发病导致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如果认定工伤,可赔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21年标准876680元),丧葬费53017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具体情况确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员工突发心脏病病在宿舍死亡算工伤吗厂方怎么陪尝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 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务人死亡怎么办?我朋友借了我的钱没有还就突然死亡了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你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3、其他人愿意偿还的,谁愿意谁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工作单位由于突发疾病,单位没有及时送往医院抢救,导致病情严重而死亡,请问单位要不要承担责任?
【法律意见】如果48小时之内死亡,视同工伤,如果抢救过来了不算工伤。如果属于本人自身的疾病,单位不承担责任,走医疗保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一个表姐在保定工厂上班,连续上班时间为12小时,回到出租屋内出现突发性疾病死亡,厂方有没有责任
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死亡的,应视同工伤,死者家属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待遇。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所在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A 有一个人是临时工,刚到单位上班突发疾病死亡,如何赔偿A
上班路上车祸死亡的赔偿标准有两个,一是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二是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因为车祸发生死亡,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进行现场勘查和责任认定,其赔偿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但因为死者系上班途中车祸死亡,如果是在上班必经之地发生车祸死亡,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旦认定为工伤,就适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两个标准中,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赔偿金要高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所以,不能认定工伤的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执行;认定为工伤的,按工伤死亡标准执行,当然,其赔偿费用中要扣除已在交通事故中获得的赔偿部分,未获得赔偿的由单位全额支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突发突发性疾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有以下情况属于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48小时”的规定,针对的是因自身疾病的情形,而非工作直接造成的。所谓自身疾病发作或死亡,也就是指职工身体健康出现问题,与工作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本身不构成“工伤”。但为了更高保障职工的权益,我国对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进行了适当外延,将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规定为“视同工伤”。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工地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而超过四十八小时死亡的应该得到多少补偿
1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超过48小时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无法认定为工伤 也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只能按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处理。2工作中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 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3对于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如果地方性法规或者政策有相应规定的 按照当地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策执行。在没有地方性法规或者政策的情况下 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非因工死亡待遇包括如下: 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了相关的社会保险 该以上待遇由劳动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没有办理社会保险 该赔偿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扩展资料: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 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 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 依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 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 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 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 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 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 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三个月至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 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死亡时 应按本条乙款规定的待遇付给丧葬补助费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工人与职员退职养老后死亡时 及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死亡时 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 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 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 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 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四分之一 不满一周岁者不给。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村干部在村里因病突然死亡,应如何赔偿
应当适用工伤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2021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202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的20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28844元×20=576880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员工在病假期间突然死亡公司怎么赔偿
应按当地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规定支付死亡待遇。企业职工病假期间突然死亡,应当报警,确定死亡原因。确认是因病死亡,或者其它非因工原因死亡的,用人单位不存在侵权,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按照所在省市规定,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共同支付死亡待遇。当前,我国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待遇没有统一规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各地规定不一,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社局。《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例如: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02号一、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含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费标准统一调整为6000元。二、各市(含所辖县(市)、区)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含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标准调整为: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16000元;南通、扬州、泰州1500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14000元。五、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的标准及支付渠道暂不作调整,仍按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苏劳社险〔2009〕1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调整完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40号一、调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四个月发放。抚恤金按其(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死亡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下班回家后突发疾病死亡,非因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非因工死亡人员的待遇,包括以下两项:一、丧葬补助费不分职务级别,北京地区职工丧葬费的开支标准一律为5000元。二、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根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分别给相当于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救济费。“死者本人工资”指按死亡时全市最低工资为标准。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雇主在工作时突发急病死亡,雇主应付什么赔偿责任
雇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的,雇主没有过错,是没有责任的。但如果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则雇主应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双方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劳动关系,则可以按工伤保险要求赔偿。雇主可以给予雇工一定金额的补偿。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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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23 23:15:53
你好具体什么问题要咨询
问题:在吗,你好?
钱威律师
2024-05-23 11:53:50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案件情况
问题:找了个助贷公司服务金额是6万,服务费是10%,我中途因为他们泄露我信息不想贷了,合同写的10%,违约金需要缴纳多少?
余律师团队律师
2024-05-22 10:41:26
你好,我们是专业做债务规划和债务协商的,微同电话180-864-14131
问题:债权债务问题,具体如下,问题:网贷/信用卡逾期;金额:大于10万元?
司天双律师
2024-05-22 10:28:41
不一定冻结你的账户,你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问题:男方现在进看守所,之前在外面借了很多网贷,现在收到催款信息说贷款逾期,要冻结女方资产,是真的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22 00:22:52
你好具体咨询什么问他
问题:在吗?
钱威律师
2024-05-20 23:34:09
你好,具体什么事情详细沟通一下
问题:价格合理当时给我说付钱后最多3/4天就能到货,前段时间\\\\\\\(5月7号左右\\\\\\\)朋友给我说有一批酒?
钱威律师
2024-05-20 15:12:2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在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0 09:32:26
借钱的资金用途是偿还房贷,如果你想让对方承担该债务,那么房产应当有对方一半;
问题:房子是婚前自己买的,婚后借钱提前还贷款,这笔借的钱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给另一方,或者是否需要共同债务?
杜强吉律师
2024-05-20 12:01:5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用的对方的信用卡,现在借钱去还她的卡那借的钱还属于共同债务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5-20 10:29:38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有个朋友欠我钱人跑了,怎么查询手机号码?
余律师团队律师
2024-05-22 10:41:26
你好,我们是专业做债务规划和债务协商的,微同电话180-864-1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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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天双律师
2024-05-22 10: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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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22 00: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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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5-20 23: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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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23 23: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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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5-20 1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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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5-20 09: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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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2024-05-20 12:01:5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用的对方的信用卡,现在借钱去还她的卡那借的钱还属于共同债务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5-20 10:29:38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有个朋友欠我钱人跑了,怎么查询手机号码?
钱威律师
2024-05-23 11:53:50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案件情况
问题:找了个助贷公司服务金额是6万,服务费是10%,我中途因为他们泄露我信息不想贷了,合同写的10%,违约金需要缴纳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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