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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是否应出庭接受质证

医疗损害鉴定是否应出庭接受质证
想要确定医疗事故赔偿金额,首先要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确定医疗事故的等级,这样才能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计算。没有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就很难解决相关问题,甚至可能引起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2024-02-19 16:25:00 已帮助26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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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是否应出庭接受质证
1、具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人,对于其作出的鉴定结论能够面对法庭作证,对法律负责。而医学会的医学鉴定专家并不会直接对法庭负责,而是对医学会负责,再由医学会向法庭提交鉴定结论,这些都不是向法庭负责。
2、长期以来的医疗诉讼实践中可以看到,凡是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鉴定,鉴定专家都不出庭,都不接受当事人的质证。反之,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鉴定人基本上可以做到法庭随传随到,能够出庭作证,敢于接受质证。
3、最高法及江苏、浙江两省高法的规定中未看到对于医学会的鉴定专家是否出庭接受质证作出强制性规定,因此我们有理由预测,未来由医学会主持的医疗损害鉴定,其鉴定专家仍然会不出庭接受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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