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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行使哪些职权

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行使哪些职权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2-19 08:52:03 已帮助11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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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行使哪些职权
笼统的说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行使的是审判权。人民法院是一个完整的审判机关体系,由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构成。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职责就是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实现自己的任务。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主要有:
(1)有权对所有公诉案件、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
(2)有权对依法可以调解的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进行调解;
(3)对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有权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4)有权对被告人决定逮捕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5)为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必要时可以查封、扣押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财产;
(6)收缴和处理赃款、赃物及其孳息
(7)进行附带民事诉讼的保全;
(8)执行某些判决和裁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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