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受理范围专题 > 最新修订没钱还债会不会坐牢

最新修订没钱还债会不会坐牢

最新修订没钱还债会不会坐牢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3-05 06:04:14 已帮助82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最新修订没钱还债会不会坐牢

不会坐牢,但是一方欠钱不还,另一方起诉后可能会申请强制执行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


2、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3、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