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行政类专题 > 行政复议专题 > 行政复议撤销后,可以再申请吗

行政复议撤销后,可以再申请吗

行政复议撤销后,可以再申请吗
在对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自然启动行政复议程序需要书写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而我国对行政复议的机关和具体行政复议的期限也是有严格要求的。一般超过规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此时不会再受理案件,不过此时没有超过行政诉讼期限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02-27 13:34:14 已帮助361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行政复议撤销后可以再申请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行政复议撤销后,可以再申请吗”问题回复如下:

目前如果行政复议撤销后可以再申请的话,一般来说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具体行政行为有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撤销、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四十七条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

  (一)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

  (二)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