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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费是怎么收取的?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费是怎么收取的?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交通事故可以通过调解解决,如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的,也可以进行民事诉讼。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它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有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程序。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
2024-03-05 18:11:43 已帮助48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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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费是多少
关于“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费是怎么收取的?”的相关解答如下:

1、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案件结束后,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法院也会支持;

2、法律依据: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以上就是对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费是多少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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