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没有关于民事诉讼强制证人出庭的规定,也没有规定证人不出庭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因此,在民事诉讼中,证人不愿出庭作证是不能作出处罚的。 可以通过耐心做工作,要不就寻找新的证据。
对刑事案件中,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司法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在实践中,对证人的保护,一方面可以通过对打击报复行为追究责任来实现,另一方面也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一些严重犯罪案件中证人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