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