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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提前了30天提交辞工信!但是主管就是不允说找不到人顶替我就不能走!这样合法嘛?我现在要要怎样办?

刘** 安徽 - 黄山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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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安徽 - 黄山

我国法律限定,劳动者如果觉得工作决裂适或者有其他原由的,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依法提前肯定的时间进行。我国法律限定,如果劳动者处于试用期的情况下,应当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说明自己想要辞工,避免给用人单位导致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劳动者在正式期内想要辞工的,通常情况下应当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说明并完成相关的手续才能够去职。

2018-11-21 04:2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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