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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没有按贷款合同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担保人是否要承担担保责任?

宋* 四川 - 绵阳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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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四川 - 绵阳

一是借贷用途由借债人一方改变,未经保证人认可的,保证人不能免除保证职责。二是在借债人一方改变借贷用途的情况下,如果出借人已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答允监督借债人专款专用或有其他重大事由推定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债人改变借债用途,且未尽监督义务导致借贷被作他用的,保证人能够免于承保证证职责。三是借债人与出借人合意变换借债用途,但未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免除保证职责

2018-05-30 20:29: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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