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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

四川 - 宜宾 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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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四川 - 宜宾


酒精含量20mg~40mg/100ml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暂扣1-2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
酒精含量60mg~80mg/100ml或一年内因饮酒驾车第二次被处罚的,暂扣3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
酒精含量80mg~1000mg/100ml或醉驾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15日一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一下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酒精含量大于100mg/100ml或醉驾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对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又不同:饮酒后驾驶暂扣3个月驾驶证,处500元罚款;醉驾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此外,一年内有醉驾行为,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机动车教练员酒后随车从事教学活动的,按照机动车驾驶人酒驾的规定处罚。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
区别主要是在性质上的,前者属于违法行为,后者则属于犯罪行为,正是因为这样这两种行为的惩罚措施也不太一样。而且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判断标准则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或者呼出来的气体中酒精的含量,这个标准是由检疫局提出的。

2020-06-05 05:2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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