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对于责任的划分,总是有意见的,双方无法进行调节的,已经是报警处理的,对于责任的,是如何进行划分的呢,车辆是如何处置的呢

吴** 四川 - 自贡 交通事故责任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四川 - 自贡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如果不能当场调解,交警部门一般都会扣押肇事车辆。交警部门没有专门的停车场,一般会停在收费的停车场,最后由车辆所有权人承担停车费。我们很少有人怀疑收费的合理合法性,因害怕交警部门的报复也不敢据理力争。 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利用职权扣押肇事车辆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2012年1月1日生效的《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六条 之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车辆保管费用,也就是停车费应当由交警部门承担。

2020-03-09 09:56:36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自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