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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熟人介绍了一个阿姨帮忙照顾家里的老人,现在还没做满两周,这个阿姨突发疾病死亡了,现在阿姨的家属一直来家闹要求赔偿,该怎么办?

何** 四川 - 南充 收养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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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四川 - 南充


1、你家经人介绍了个阿姨照顾老人,你们之间属于劳务雇佣关系;
2、现在不到两周,这个阿姨突发疾病死亡了。你家是否有责任要看具体的情况。
3、如果你因为你们家的情况造成阿姨死亡的,或者因为其他意外的原因造成的,只要不属于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4、此种情况下,你们家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5、如果是因为阿姨自己的疾病造成死亡的,属于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是与你们家无关的,你们家没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6、如果阿姨的家属要求你们家赔偿,你们是可以拒绝的,并可以建议对方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2019-11-26 21:1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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