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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和公司的领导本来就有些矛盾,上周开会的时候领导又故意刁难我朋友。朋友认为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没有给他面子就和领导吵了起来,结果朋友一拳打到领导的脸上,造成对方面部有多处受伤,如果领导去验伤的话造成轻伤那是否朋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黄** 四川 - 泸州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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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四川 - 泸州


1、造成另一方轻伤的人涉嫌故意伤害,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2、双方对各自的医疗费损失均可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3、建议双方积极协商解决,争取不予或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到法院争取缓刑处理。

2019-10-15 23:1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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